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探析
时间:2022-10-21 来源:51mbalunwen.com
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笔者认为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尚未达到理想状况。双边贸易结构呈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点,并且较为松散。但是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互补性良好、匹配度较高,贸易流量(特别是进口贸易流量)在近15年内实现了翻番式增长快速。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由中国外交部提出的“中东欧”①的概念,主要可以划分为中欧、东南欧和波罗的海东南部三块主要的区域。在亚欧经济带中,中东欧地区具有东联西通的地利。与西欧市场相比,中东欧地区作为新兴经济体,贸易成本更低、经济增速更快;与俄罗斯、中亚地区相比,中东欧地区市场成熟度更高、经济实力更强、贸易竞争力更——近年来,中东欧地区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区位及产业优势,在世界市场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关系也在不断加深。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板块,中东欧地区紧密连接了亚太和欧洲经济圈,强化了中国与欧洲市场的贸易往来,助力中国打造出一条世界上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长廊”。在2012年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16+1”合作机制②正式建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机制化合作的新历史由此开始书写。2019年4月,希腊正式加入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中,“16+1”调整为“17+1”,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规模、质量和影响。李克强总理曾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应运而生,顺应时势,符合各方利益,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③。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但是中国的资源禀赋条件和庞大的人口数量决定了仅仅依靠本国资源难以解决国内全部的农产品需求,因此,农产品对外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显著。但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之农产品大多属于敏感性商品④,中国的农产品对外贸易面临着很多未知风险因素。在此背景下,农业资源丰富、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互补性强且同中国保持着良好的政治互信关系的中东欧地区,在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版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1.2 研究意义
贸易潜力影响着两国的贸易关系,贸易伙伴国之间如果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那么在合理的规划下,他们之间的贸易流量将会迅速增长(陈继勇和杨旭丹,2019)。因此,本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潜力研究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2.1 理论意义
本篇论文选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式,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入手,对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潜力进行了探析,本文的理论意义主要有以下两点:
(1)虽然当前关于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丰富,但由于地理及政治原因,现有研究中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作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相对较少,致力于探析中国与该区域内不同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潜力的文献更是鲜少。因此,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研究体系。
(2)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的规模、结构、比较优势、互补性、结合度等贸易特征进行梳理,在多维视角下分析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同时,本文使用最新的数据,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潜力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究。因此,本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农产品贸易潜力分析得较为详实、全面,有助于进一步厘清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对后续研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2章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概况
2.1 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分析
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总体贸易规模并不大,但近年来增长速度却十分可观。本章节以时间为维度,从贸易体量变化和占比变化两方面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规模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2.1.1 贸易体量变化
图2.1展示了2005年—2020年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额及变化趋势。中国与中东欧地区17个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整体规模虽在局部略有起伏,但基本上保持了增长的态势。2005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9282.1万美元①,这个数字在2020年已经增长到了164525.5万美元,是2005年的3.34倍,年平均增速高达8.37%。
分别从进口和出口的角度看,两者的贸易体量也都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增长,特别是进口贸易体量,更是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出口方面,2005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只有43914.4万美元,而2020年这一数据则是98639.6万美元,在15年的时间里共增长了124.6%;进口方面,2005年—2020年,中国从中东欧地区进口农产品的贸易额从5367.6万美元增长到了65885.9万美元,增长了11.3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8.2%,呈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其中,2009年—2014年与2017年—2020年两个时间段内的增长趋势最为显著。 2.2 双边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
一般将贸易结构定义为一段时间内货物和服务贸易中所涵盖商品的构成情况,有时也被称为商品贸易结构。本章节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扩展,不仅对各种商品的构成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与不同国家的贸易情况进行了统计,使得论文能够更加立体、全面地展现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结构。
2.2.1 商品结构分析
在WTO农产品协议中,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①(简称HS编码)对农产品进行了分类,规定农产品类别为HS编码中的第01—24章及第50—53章。
中东欧地区的国家大都属于新兴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之间经济水平较为接近、自然条件也并没有显著的区别,但由于在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等方面存在差距,并且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也亲疏有别,因此该地区不同国家在与中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方面也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集中性”特点。
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不同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往来并不“平衡”。由表2.3可以看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与波兰的贸易伙伴关系最为深厚,与波兰之间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占比均达到了1/3以上。除波兰外,希腊、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等综合国力相对较强的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额也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而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等“小”国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所占的比例则处在了极低的水平。占比排名在前的国家与排名在后的国家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显著的,说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了少数几个国家,贸易往来并不“平衡”。
第3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模型的构建 ...... 27
3.1 理论模型概述 .......................... 27
3.1.1 传统引力模型 .................................. 27
3.1.2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 28
第4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结果的分析 ...... 33
4.1 假设性检验 ............................ 33
4.1.1 检验原理分析 ............................. 33
4.1.2 检验结果及修正后的模型 ..................... 34
第5章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 45
5.1 主要结论 ............................. 45
5.2 政策建议 ................................. 45
第4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结果的分析
4.1 假设性检验
因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精确度很大程度上依赖对模型函数形式的选择,所以,在正式使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之前,一般会通过似然比方法对模型的适用性和时变性进行假设性检验(黄迪和胡麦秀,2017),其具体方法为:根据无约束和有约束两种情况下的对数似然值计算出统计量LR值,并与1%显著性水平下卡方分布的临界值进行比较,得出拒绝或接受零假设的结论。 第5章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5.1 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现状、贸易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进一步厘清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潜力。
(1)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尚未达到理想状况。双边贸易结构呈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点,并且较为松散。但是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互补性良好、匹配度较高,贸易流量(特别是进口贸易流量)在近15年内实现了翻番式增长快速。
(2)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发挥空间较大。通过对贸易效率进行测算可以看到,中国与少部分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潜力得到了发挥,而与大部分国家的贸易效率并不理想,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同时,出口贸易效率明显要优于进口贸易效率。但乐观的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够比较合理地利用双方具有的贸易互补性优势来提高贸易效率和贸易流量。
(3)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应保持现有积极因素并减少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通过对贸易非效率因素进行分析,本文进一步梳理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存在的贸易阻力。根据实证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和中东欧方面应进一步发挥经济自由度、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带一路”倡议等影响因素对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推动作用,同时尽量减少地理距离、关税等因素对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略)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由中国外交部提出的“中东欧”①的概念,主要可以划分为中欧、东南欧和波罗的海东南部三块主要的区域。在亚欧经济带中,中东欧地区具有东联西通的地利。与西欧市场相比,中东欧地区作为新兴经济体,贸易成本更低、经济增速更快;与俄罗斯、中亚地区相比,中东欧地区市场成熟度更高、经济实力更强、贸易竞争力更——近年来,中东欧地区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区位及产业优势,在世界市场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关系也在不断加深。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板块,中东欧地区紧密连接了亚太和欧洲经济圈,强化了中国与欧洲市场的贸易往来,助力中国打造出一条世界上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长廊”。在2012年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16+1”合作机制②正式建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机制化合作的新历史由此开始书写。2019年4月,希腊正式加入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中,“16+1”调整为“17+1”,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规模、质量和影响。李克强总理曾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应运而生,顺应时势,符合各方利益,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③。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但是中国的资源禀赋条件和庞大的人口数量决定了仅仅依靠本国资源难以解决国内全部的农产品需求,因此,农产品对外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显著。但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之农产品大多属于敏感性商品④,中国的农产品对外贸易面临着很多未知风险因素。在此背景下,农业资源丰富、与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互补性强且同中国保持着良好的政治互信关系的中东欧地区,在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版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1.2 研究意义
贸易潜力影响着两国的贸易关系,贸易伙伴国之间如果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那么在合理的规划下,他们之间的贸易流量将会迅速增长(陈继勇和杨旭丹,2019)。因此,本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潜力研究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2.1 理论意义
本篇论文选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式,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入手,对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潜力进行了探析,本文的理论意义主要有以下两点:
(1)虽然当前关于中国对外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丰富,但由于地理及政治原因,现有研究中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作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相对较少,致力于探析中国与该区域内不同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潜力的文献更是鲜少。因此,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研究体系。
(2)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的规模、结构、比较优势、互补性、结合度等贸易特征进行梳理,在多维视角下分析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同时,本文使用最新的数据,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潜力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究。因此,本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农产品贸易潜力分析得较为详实、全面,有助于进一步厘清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对后续研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2章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概况
2.1 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分析
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总体贸易规模并不大,但近年来增长速度却十分可观。本章节以时间为维度,从贸易体量变化和占比变化两方面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规模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2.1.1 贸易体量变化
图2.1展示了2005年—2020年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额及变化趋势。中国与中东欧地区17个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整体规模虽在局部略有起伏,但基本上保持了增长的态势。2005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9282.1万美元①,这个数字在2020年已经增长到了164525.5万美元,是2005年的3.34倍,年平均增速高达8.37%。
分别从进口和出口的角度看,两者的贸易体量也都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增长,特别是进口贸易体量,更是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出口方面,2005年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只有43914.4万美元,而2020年这一数据则是98639.6万美元,在15年的时间里共增长了124.6%;进口方面,2005年—2020年,中国从中东欧地区进口农产品的贸易额从5367.6万美元增长到了65885.9万美元,增长了11.3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8.2%,呈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其中,2009年—2014年与2017年—2020年两个时间段内的增长趋势最为显著。 2.2 双边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
一般将贸易结构定义为一段时间内货物和服务贸易中所涵盖商品的构成情况,有时也被称为商品贸易结构。本章节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扩展,不仅对各种商品的构成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与不同国家的贸易情况进行了统计,使得论文能够更加立体、全面地展现中国与中东欧地区的农产品贸易结构。
2.2.1 商品结构分析
在WTO农产品协议中,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①(简称HS编码)对农产品进行了分类,规定农产品类别为HS编码中的第01—24章及第50—53章。
中东欧地区的国家大都属于新兴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之间经济水平较为接近、自然条件也并没有显著的区别,但由于在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等方面存在差距,并且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也亲疏有别,因此该地区不同国家在与中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流量方面也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集中性”特点。
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不同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往来并不“平衡”。由表2.3可以看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与波兰的贸易伙伴关系最为深厚,与波兰之间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占比均达到了1/3以上。除波兰外,希腊、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等综合国力相对较强的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额也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而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等“小”国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所占的比例则处在了极低的水平。占比排名在前的国家与排名在后的国家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显著的,说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了少数几个国家,贸易往来并不“平衡”。
第3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模型的构建 ...... 27
3.1 理论模型概述 .......................... 27
3.1.1 传统引力模型 .................................. 27
3.1.2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 28
第4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结果的分析 ...... 33
4.1 假设性检验 ............................ 33
4.1.1 检验原理分析 ............................. 33
4.1.2 检验结果及修正后的模型 ..................... 34
第5章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 45
5.1 主要结论 ............................. 45
5.2 政策建议 ................................. 45
第4章 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实证结果的分析
4.1 假设性检验
因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精确度很大程度上依赖对模型函数形式的选择,所以,在正式使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之前,一般会通过似然比方法对模型的适用性和时变性进行假设性检验(黄迪和胡麦秀,2017),其具体方法为:根据无约束和有约束两种情况下的对数似然值计算出统计量LR值,并与1%显著性水平下卡方分布的临界值进行比较,得出拒绝或接受零假设的结论。 第5章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5.1 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现状、贸易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进一步厘清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潜力。
(1)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尚未达到理想状况。双边贸易结构呈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点,并且较为松散。但是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互补性良好、匹配度较高,贸易流量(特别是进口贸易流量)在近15年内实现了翻番式增长快速。
(2)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发挥空间较大。通过对贸易效率进行测算可以看到,中国与少部分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潜力得到了发挥,而与大部分国家的贸易效率并不理想,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同时,出口贸易效率明显要优于进口贸易效率。但乐观的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够比较合理地利用双方具有的贸易互补性优势来提高贸易效率和贸易流量。
(3)中国与中东欧地区应保持现有积极因素并减少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通过对贸易非效率因素进行分析,本文进一步梳理了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之间存在的贸易阻力。根据实证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和中东欧方面应进一步发挥经济自由度、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带一路”倡议等影响因素对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推动作用,同时尽量减少地理距离、关税等因素对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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